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新营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 受交通银行股份 湖南省分行对其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新营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编码2018-430102-66-03-006423)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监理服务期要求:监理服务期1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约为 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新营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包括项目室内精装修、安装专业工程、智能化弱电等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合同、配套设备安装等方面协调管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监项目不超过两个 ,即在长沙市区域内有一个在监项目,则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时增设一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及招标人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节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内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1 月 10 日~2019年 1 月 16 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