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周口市东新区文昌大道绿化工程(第三批)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周发改城市【2017】2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口市东新区文昌大道沿线。
2.2 建设规模:文昌大道北侧景观绿化工程(彩虹大道至北五路段),长520米,宽50米;文昌大道和腾飞路交叉口东南角小广场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1000平方米;彩虹大道至周口大道花卉工程,面积约25000平方米。
2.3 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一标:90日历天;二标: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施工模式;项目监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一标:文昌大道北侧景观绿化工程(彩虹大道至北五路段)工程总承包、文昌大道小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文昌大道和腾飞路交叉口东南角)工程总承包;
二标:文昌大道两侧花卉工程(彩虹大道至周口大道段)工程总承包;
三标:一标、二标项目监理。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一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标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01月16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0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年01月16日17时前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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