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F区项目II标段风机基础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191116587
1、 招标条件
受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F区项目II标段风机基础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F区项目II标段风机基础施工工程位于莆田市秀屿区海域。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II标段19台海上风机基础(含附属设施)及海缆敷设施工,包括但不限于:II标段19台风机基础施工及附属结构安装以及相应的施工辅助设施、工程安全监测、35KV海缆敷设、35kV海底电缆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卷、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540日历天,计划2018年 5 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投标资格条件
4.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应为注册并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且没有处于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内应至少具有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价格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海工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具有一项海上风电场工程或海上测风塔工程或海工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同时参加投标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7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 《 》( /)、《 》( :8098)上发布。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及中标公示均将通过“福建省 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2、 招标人 地 联 系 招标代理 详 细 地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