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阜新市 2019-2021年线路代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阜新市 2019-2021年线路代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ULN-FX-SQ-2019010001,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阜新市 批准,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阜新市 ,资金已落实,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阜新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辽宁依诚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阜新市 2019-2021年线路代维服务项目。预算约为1200万元(不含税)。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
份额1:负责维护市区、阜蒙县全地区光电缆线路设备,设备量综合长度共计8217公里,代维费用预估856万元(不含税)。
份额2:负责维护彰武县全地区光电缆线路设备,维护线路长度共计3299公里,代维费用预估344万元(不含税)。
2.3实施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中标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所有投标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按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1中标人;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份额2中标人;
排名第一或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2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在阜新市内设有办事处或常设机构(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在阜新市内建立派驻机构。
3.5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近期开具的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无“代开”字样。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从2016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服务(提供线路或末梢代维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应附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否则一律不认可。)
3.7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阜新市 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12日14时至2019年1月1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网站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给代理公司邮箱liaoningyicheng2@163.com发送邮件。邮件标题为“xxx公司报名xxx项目”邮件中必须注明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税号、公司联系人、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及个人名义转账)。
4.4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 户 名:辽宁依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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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105 0154 7400 1093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1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
5.2.1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当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