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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联通创新业务物联网专业供应商公开招募公开招募公告

   日期:2019-01-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天津联通创新业务物联网专业供应商公开招募公开招募公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天津市 为依托电子商城,积极探索工程、服务、物资的“
天津联通创新业务物联网专业供应商公开招募公开招募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天津市 为依托电子商城,积极探索工程、服务、物资的“采购、订单、物流、仓储、转资”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模式,保障本公司对产品自主选择权,拟公开招募配电设备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2019CUC-TJ-PT0014。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电子形式)
1、 产品内容: 
1) 本项目招募本次招募为八个标段。申请人可兼投兼中全部标段。
标段一  物联网应用集成-智慧城市类专业
标段二  物联网应用集成-工业物联网及制造行业类专业
标段三  物联网应用集成-车联网、交通物流行业专业
标段四  物联网应用集成-公共安全行业专业
标段五  物联网终端服务-智慧城市类专业
标段六  物联网终端服务-工业物联网及制造行业类专业
标段七  物联网终端服务-车联网、交通物流行业专业
标段八  物联网终端服务-公共安全类专业
2) 此次招募产品:(见附件)
标段号 类别细分说明
标段一物联网应用集成-智慧城市类专业 1.申请人具备开发的应用系统能力,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开发、调试、实施、培训、咨询、维保等服务。
2.应用系统可连接的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智能地锁/智能地磁/智能井盖改造件/智能路灯控制单元/智能垃圾箱及改造件/智能空气开关类/智能表具类/智能穿戴设备类/智慧家居类及智慧城市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
标段二物联网应用集成-工业物联网及制造行业类专业 1.申请人具备开发的应用系统能力,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开发、调试、实施、培训、咨询、维保等服务。
2.应用系统可连接的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含但不限于:DTU/数据处理类/远程控制及工业制造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
标段三物联网应用集成-车联网、交通物流行业专业 1.申请人具备开发的应用系统能力,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开发、调试、实施、培训、咨询、维保等服务。
2.应用系统可连接的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含但不限于:OBD类/车载定位类/多媒体物联网终端及车联网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
标段四物联网应用集成-公共安全行业专业 1.申请人具备开发的应用系统能力,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开发、调试、实施、培训、咨询、维保等服务。
2.应用系统可连接的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智慧消防类/智能烟感类/智能消防栓类/智能锁具类/监控调度终端类/数字对讲类/执法记录仪及公共安全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等

标段号 类别细分 备注
标段五  物联网终端服务-智慧城市类专业 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括:智能地锁/智能地磁/智能井盖改造件/智能路灯控制单元/智能垃圾箱及改造件/智能空气开关类/智能表具类/智能穿戴设备类/智慧家居类及智慧城市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 申请人至少提供类别细分中的一项终端。提供相关设备的品类、型号、相关设备图片及说明。
标段六  物联网终端服务-工业物联网及制造行业类专业 DTU/数据处理类/远程控制及工业制造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
标段七  物联网终端服务-车联网、交通物流行业专业 OBD类/车载定位类/多媒体物联网终端及车联网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
标段八  物联网终端服务-公共安全类专业 智慧消防类/智能烟感类/智能消防栓类/智能锁具类/监控调度终端类/数字对讲类/执法记录仪及公共安全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等
3) 招募适用期限:自招募结果生效之时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通用项:
1)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申请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申请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
3) 申请人自2016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申请人自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选、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申请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 申请人自2016年至今没有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未与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主体产生任何业务往来。申请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 参与本次采购应答活动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募人有关采购的规定。申请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标段一至标段四通用资格项:
1) 申请人需要具备物联网业务的基础生态,具备物联网应用的开发、集成、实施、运维的服务能力至少一项,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 申请人所开发的物联网应用须具备对接中国联通连接管理平台、设备管理平台、应用使能平台及大数据分析平台及其他第三方能力API接口的能力并提供相关技术文档,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根据招募人需求可提供个性化应用系统的开发服务,并提供相应技术白皮书,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申请人根据招募人需求提供项目实施、系统集成、应用运行维护等服务,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 申请人为后期中选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应长期、稳定,在该项目整个服务期内人员变动率不得超过20%。申请人在更换部分人员时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招募人相关负责人,在征得招募人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人员技术水平不应低于原被更换人员。人员变动率或更换后的技术人员未能达到招募人要求的,招募人有权要求申请人进行限期整改,申请人无条件配合整改。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 申请人须具备天津本地运营支撑团队或者在后期项目中选后能够在10日内组建天津本地运营支撑团队,及团队人员岗位设置和人员数量,并能根据运营支撑的工作内容及支撑需要,随时调配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运营支撑。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 后期中选的项目执行时申请人须具备项目团队与招募人顺畅沟通的机制,并确保沟通的层次。要求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推进项目顺利开展,并且建立5×8小时服务热线,快速响应解决招募人新需求,同时申请人须对招募人的重大需求和重大营销活动进行快速的服务响应。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在后期中选项目的支撑过程中,保障合法依规开展数据提取、数据存储和数据开发,规范涉密人员的监督管控,由数据安全引发的泄露、窃取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其法律责任由申请人全部承担。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 申请人须制定物联网服务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并确保接入和输出的网络和系统安全。申请人须承担由于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问题造成的招募人、第三方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及风险。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 申请人在参与项目过程中,应当在招募人要求的业务范围内展开服务对接。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标段五至标段八资格通用项:
1) 申请人需要具备物联网终端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至少一项,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 申请人所提供的物联网终端需具备对接中国联通连接管理平台、设备管理平台、应用使能平台及大数据分析平台的能力,并提供相关技术文档,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所提供的物联网终端设备能够支持中国联通所支持的网络制式,支持2/3/4G、NB-IoT等网络标准,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申请人所提供的物联网终端设备需支持RS232、RS485接口(端子接线)或其他接口方式,通过配置工具选择配置,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 申请人所提供的物联网终端设备需支持数据透传、或特定领域协议传输,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 申请人所提供的物联网终端设备需支持中国联通贴片物联卡、插拔卡或esim卡方案,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 申请人所提供的物联网终端设备需提供电源扩展选项包,满足不同安装场景的供电需求,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后期中选的项目执行时申请人须具备项目团队与招募人顺畅沟通的机制,并确保沟通的层次。要求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推进项目顺利开展,并且建立5×8小时服务热线,快速响应解决招募人新需求,同时申请人须对招募人的重大需求和重大营销活动进行快速的服务响应。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 在后期中选项目的支撑过程中,保障合法依规开展数据提取、数据存储和数据开发,规范涉密人员的监督管控,由数据安全引发的泄露、窃取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其法律责任由申请人全部承担。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 申请人须制定物联网服务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并确保接入和输出的网络和系统安全。申请人须承担由于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问题造成的招募人、第三方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及风险。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 申请人在参与项目过程中,应当在招募人要求的业务范围内展开服务对接。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 本次招募接受代理应答,代理商须出具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代理商与原厂商同时应答,本项目仅接受原厂商的应答。
2.4专用资格项:
1)标段一  物联网应用集成-智慧城市类专业:
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担智慧城市管理类的平台项目(应用系统可连接的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智能地锁/智能地磁/智能井盖改造件/智能路灯控制单元/智能垃圾箱及改造件/智能空气开关类/智能表具类/智能穿戴设备类/智慧家居类及智慧城市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成功案例累计业绩金额100万元(含)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标段二  物联网应用集成-工业物联网及制造行业类专业:
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担工业物联网及制造类的平台项目(应用系统可连接的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含但不限于:DTU/数据处理类/远程控制及工业制造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成功案例累计业绩金额100万元(含)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标段三  物联网应用集成-车联网、交通物流行业专业:
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担车联网、交通物流行业类的平台项目(应用系统可连接的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含但不限于:OBD类/车载定位类/多媒体物联网终端及车联网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成功案例累计业绩金额100万元(含)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标段四  物联网应用集成-公共安全行业专业:
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担公共安全行业类的平台项目(应用系统可连接的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智慧消防类/智能烟感类/智能消防栓类/智能锁具类/监控调度终端类/数字对讲类/执法记录仪及公共安全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等。)成功案例累计业绩金额100万元(含)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标段五  物联网终端服务-智慧城市类专业:
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担过智慧城市管理类物联网终端项目(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地锁/智能地磁/智能井盖改造件/智能路灯控制单元/智能垃圾箱及改造件/智能空气开关类/智能表具类/智能穿戴设备类/智慧家居类及智慧城市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成功案例累计业绩金额100万元(含)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标段六  物联网终端服务-工业物联网及制造行业类专业:
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担过工业制造类物联网终端项目(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DTU/数据处理类/远程控制及工业制造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成功案例累计业绩金额100万元(含)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标段七  物联网终端服务-车联网、交通物流行业专业:
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担过车联网类物联网终端项目(基础设施管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OBD类/车载定位类/多媒体物联网终端及车联网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成功案例累计业绩金额100万元(含)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标段八  物联网终端服务-公共安全类专业:
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担过公共安全类物联网终端项目(智慧消防类/智能烟感类/智能消防栓类/智能锁具类/监控调度终端类/数字对讲类/执法记录仪及公共安全领域使用的其他传感器及数据传输设备等)成功案例累计业绩金额100万元(含)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招募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申请人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向代理机构公司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募文件(办理获取招募文件相关事项)。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2) 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及开票信息一份。
4) U盘(4G以上)。
注: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招募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人民币(¥300)整,购买超过三个标段总计最多收取1000元。请提前联系本项目联系人,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招募文件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募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招募文件费用后5日内寄出。
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登录网站https:// /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下载招募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募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申请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募文件后才可参与应答)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应答的方式,申请人需在2019年1月16日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受并下载电子招募文件。由于申请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购买招募文件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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