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乐亭化工园区项目煤焦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煤焦系统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钢乐亭化工园区项目煤焦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0孔7.0米复热式顶装焦炉4座、备煤、焦处理、煤气净化、焦炉煤气提氢及相关配套的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招标范围:投标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河钢乐亭化工园区煤焦系统项目的备煤(含煤调湿)、炼焦(含上升管余热利用)、焦处理、煤气净化系统中的低品质硫磺及脱硫废液制酸、原有10万立煤气柜及加压输送装置恢复、焦炉煤气PSA提氢装置等生产装置等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设施等,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涵盖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财务
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人数在3人以内,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盖公章;
5)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4.2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