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矿山三期龙灯排泥库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工程范围包括:矿山三期龙灯排泥库346米至370米标高进行细平、喷浆、铺土工布等。
本项目分为A标段、B标段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矿山三期龙灯排泥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分布图和工程量清单。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单独评分,原则上,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2.3工期:每个标段绝对工期10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矿山三期龙灯排泥库综合治理项目—A标段
3.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信誉良好,且具备一定周边协调能力,近3年(2016年-2018年)内未被列入中铝集团及中铝驻桂企业相关方管理的负面名单(黑名单)。
(3)业绩要求:最近三个年度内至少独立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2016年-2018年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3.3 投标人的安全管理能力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能力。资质要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2)管理能力。建立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业技术能力强、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3)人员能力。项目部配备人员数量符合国家法规要求;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的管理和操作实践经验,能力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参与的项目最近三个年度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工亡事故。
(4)绩效能力。最近三个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1-11 18:00——2019-01-18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网站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