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钢乐亭化工园区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7}436号 备案,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干熄焦系统BT项目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钢乐亭化工园区项目干熄焦系统(招标编号:HBCT-190032-003),采用BT模式建设移交,投标人负责总承包内容为干熄焦系统、发电装置;包括区域内的总图运输,给水排水、循环水,电力、电信、仪表自动化(要求全厂兼容);采暖、通风和空调,维修间,还包括规范要求的设置于装置内部的生活设施等。
2,2建设地点: 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工程主要内容: 干熄焦工程。
2.4发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BT方式。
2.5招标范围:投标人按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调试、移交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工期:第一座焦炉应于2019年12月26日装煤投产,干熄焦系统、化产系统与第一座焦炉同步投产,运焦系统(包含外购焦受卸系统)2019年7月30日投产,第二座焦炉应于2020年1月31日装煤投产,第三座焦炉应于2020年4月30日装煤投产,第四座焦炉应于2020年5月31日装煤投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有较强经济实力,具备BT项目的实施条件和能力。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人数在3人以内,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月31日上午9:00。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