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钢乐亭化工园区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7]436号和冀发改函[2018]28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化产系统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钢乐亭化工园区项目化产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HBCT-190032-002),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招标范围:投标人按发包人要求,采用EPC模式完成河钢乐亭化工园区化产系统建设内容。
包括煤气净化、总图运输、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换热站、采暖、通风、空调、区域内的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设施、生产区域的生活设施、煤气及工艺管线、新建3万立气柜及配套设施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
第一座焦炉应于2019年12月26日装煤投产,化产系统与第一座焦炉同步投产,运焦系统(包含外购焦受卸系统)2019年7月30日投产,第二座焦炉应于2020年1月31日装煤投产,第三座焦炉应于2020年4月30日装煤投产,第四座焦炉应于2020年5月31日装煤投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涵盖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财务
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人数在3人以内,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集成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进行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上午9:00。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7600661743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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