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尉氏县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尉财采公开2018127
三、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采购项目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农户自筹资金。
2、采购金额:88.5950万元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
5、采购内容: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
万亩示范方:采购的花生品种为远杂9847、开农69、商花511、豫花9326,标段划分如下;
第四标段:采购花生种子68150公斤,发放到王家村其中2726亩项目区
五、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以成立年份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
3.须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田间检验合格证、检疫证明和本项目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7日- 2018年1月23日23:59:59
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文件递交及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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