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真空泵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真空泵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真空泵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机组水环式真空泵的3项投运业绩(与本次投标品牌必须一致),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电厂联系人、联系方式、投运证明或者用户评价,否则招标方有权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代理商所投产品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如有);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华能陕西公司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誉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月16日09时00分到2019年1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月16日09时00分到2019年1月22日17时00分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16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2月20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7600661743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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