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启动项目填平补齐工程的制冷系统采购及有关服务。制冷系统,简要技术规格详见技术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制冷系统采购;
装置名称 |
设备名称 |
设备位号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仓库及维修设施LDPE/EVA化学品库 |
制冷系统 |
详见技术文件 |
1套 |
2019年5月30日前随施工进度陆续进场 |
项目现场 指定地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制冷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银行或第三方出具)证(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近5年内(2014年-2018年)与本项目冷库工艺相同或相似的防爆低温冷库单项合同不低于500万的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含有总价格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页,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应能证明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等信息,无法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附件或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及附件不能证明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等信息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3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文件格式》,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文件格式》,加盖公章)。
3.5当前资金情况良好、财务报表和最新(上年度)银行资信证明无问题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营业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最新(开标前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7投标人能独立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允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8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安全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 年01月17日09 时00分到 2019 年01月22日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