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厂2019年3号机组C+、6号机组D+检修工程已由审批单位审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福州电厂2019年3号机组C+、6号机组D+检修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华能福州电厂#3机组C+级检修、#6机组D+级检修工程。按每台机组检修工作内容报价,若取消计划检修,相应检修费用扣除。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工期要求:#3机组C+级检修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检修计划工期40天按35天控制; #6机组D+级检修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5日,检修计划工期45天按40天控制;各台机组检修的准确实施日期以省调批复的实际工期为准,确定后由招标方提前通知投标方,投标人不得以此因素为由要求追加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记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需提供上级单位的证明或本单位的承诺书(统计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经查证不真实的,招标人有权废标;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电厂同类工程的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是指: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检修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300WM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检修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任命书等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月17日9:00起至2019年2月1日17:00止。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