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计经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安化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总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500.08万元。
2.5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安化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配合和设计咨询服务。施工全过程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各阶段各类设计衔接、设计调研、方案及初步评审 、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工作、设计变更、成果验收、报批。
2.7设计周期:总周期125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中标修改方案;建筑方案设计方案审定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图审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8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符合规划、住建、消防、环保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设计方案文件深度达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职称,且项目服务期全过程不得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且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应当一致;
3.5拟任项目设计部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负责人,所有参与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7.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7.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 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18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