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
2.2 建设
②陆上集控中心站用电配电设备、1kV电缆及控制电缆、35kV电缆、220kV电缆 、电缆终端的采购、安装与调试;各设备、管路等标识、标志采购及安装;协调配合 陆上集控中心252 kV GIS及其附属设备安装调试。
③陆上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在线状态监测系统、站内通信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直流电源系统、接入系统通信设备全套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与电网对侧变电站的联调;与海上升压站设备联调;继电保护整定计算;AGC/A/VC系统测试;220kV关口计量CT、PT检测以及220kV线路关口电度表安装、校核。
④规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全部工作;
⑤所有招标人供货设备材料在指定地点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维护、安装及调试;
⑥参加本合同各条款规定的检查、验收及出厂试验。
2)联调:
本标段包含陆上集控中心与海上升压站联调以及陆上集控中心与电网对侧变电站的联调及相关工作。
3)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所需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电、施工通信、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场地,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并负责由发包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
2.4 计划工期:
陆上集控中心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程:2019年3月25日开工;2019年7月30日完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施工进度需能满足项目整体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调整施工进度,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5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施工过程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的最新的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投标人近三年 至少具有一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及类似工程承包业绩。
3.6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3.9同一集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7日9时30分至2019年1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