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二期)铺设硅PU采购 ,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具备招标条件。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二期)铺设硅PU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编号:宜政采【2019】3号
(二)建设地点:宜阳县境内
(三)项目概况: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二期)铺设硅PU采购主要内容为:按照操场建设新标准要求对操场部分地面进行改造,铺设硅PU。面积约3078平方米。
(四)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五)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六)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七)标段划分:本次磋商采购为一个包,控制价为:734535.34元。
(八)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三)供应商应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年限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四)开标时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加盖社保单位公章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打印页。
(五)供应商须提供近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七)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1月24日18:00.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