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境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 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境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境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境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香港合法注册并有商业登记证,在北京有办事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国际知名法律评级机构《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 1000)或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2017年公布的排名中,在中国或香港的“资本市场”、“金融服务监管”或“能源与自然资源”三个领域中至少有一个领域被推荐为国际律师事务所“第一级别”(Tier 1或Band 1)。
3具有为H股上市央企发电或能源公司提供香港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丰富经验
4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6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月19日 15 时00 分到2019 年1 月28 日 15 时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2月18日 15 时00 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02月18日 15 时0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七、其他
(一)招标范围:
根据公司要求,对公司作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在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证券监管规则的过程中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公司与香港证券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协助提交相关材料,协助公司回答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日常咨询;协助公司起草和审核上市公司所有信息披露文件的中英文两种语言版本;协助公司起草和审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文件,并解答股东、董事和监事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等法律服务。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