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供排水SMR活性污泥处理装置SMR活性污泥处理装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全密度装置鼓风机节能改造空气悬浮鼓风1.00包1-空气悬浮鼓风机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5月30日、茂名石化仓库或施工安装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4.近三年财务及经营状况(提供2015-2017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 1、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对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的要求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5.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提供鼓风机防爆资质(即提供防爆证书?)。以此为准。 3、 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委托代理证明。 6.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在投标人(制造商、代理品牌制造商)已完成设计、制造,投标人5年(2013-2017)内应具有该类(含防爆与非防爆)悬浮鼓风机3台以上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指提供使用单位证明或超过1年交货期的合同)。以此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月22日8:00时至2019年1月29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