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发电厂一期汽轮机通流改造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2、工期要求与改造范围:
2.1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聊城发电厂一期#1、2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安装工程所涉及的汽机、仪控等专业所涉设备运输(厂内运输)、吊装、拆除、安装检修、调试配合、试验及检查配合、试运行配合、考核、最终交付等内容。
2.2工期要求:
本项目要求单台机组现场施工工期为55天(从停盘车具备缸体拆解条件到复装后具备投盘车条件的日历日)。
本项目初步计划#1机组在2019年8-10月份停机改造,#2机组在2020年3-5月份停机改造;具体停机改造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具体要求在招标技术规范书详细说明。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投标人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
(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工程的合同能力;
(5) 投标人应是非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三台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安装且已成功投运的项目业绩(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机组投运后168小时试运行验收签证时间为准),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及运行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应提供由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不存在以下情形的证明文件,:
(1)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开标日前3年内被司法机关立案、判决结果为败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4、报名时间
时间: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5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6:30)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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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