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烟囱修复加固PC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新华镇。
1.2工程规模:一期烟囱1998年建成, 机组容量为2×300MW;二期烟囱2007年建成投产, 机组容量为1×600MW。
1.3计划工期:一期烟囱内壁修复施工工期不超过35天,二期烟囱内壁修复施工工期不超过15天;一期烟囱外壁修复加固及其他相关项目施工工期不超过30天,二期烟囱外壁修复加固及其他相关项目施工工期不超过30天。
2.招标范围:
供货及施工范围包括一、二期烟囱外壁缺陷部位修复,裂缝处理、钢平台除锈防锈。内壁缺陷处理、钢筋网聚合物砂浆修复;航标漆涂装;附属结构维修更换(钢爬梯、避雷针)。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210米及以上三北地区烟囱修复加固或改造的工程业绩,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用户反馈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2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9年 1 月 24 日9:00起至2019年 1 月 29 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