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海城镇2018年贫困村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海城镇2018年贫困村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8]4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和县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施工: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监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报名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和开标现场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项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官网上查询系统中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开标现场网上查询核实后签字),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报名
1、 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成功后,请按照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注: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