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永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LH-2019LY-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永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耒发改审批【2018】137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为棚改专项资金。 其中工程费用约1088.79万元。
2.4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金额约1250万元。
2.5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6 质量标准:
设计: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施工: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10招标范围:包括耒阳市永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以及建设涉及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建设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EPC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 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力;
3.3投标人近3年内 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4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提供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盖章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或经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资料>。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户 名:衡阳市
账 号:182499010400065200386034421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6.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由牵头单位自行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从2019年01月28日至2019年02月01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