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 法律风险文化展厅改造项目(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示范基地)(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因第二次招标,有效投标单位少于3家,故开展第三次招标。本招标项目肇庆 法律风险文化展厅改造项目(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示范基地)(三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43317)已由广东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肇庆 ,建设资金为省级公司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施工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改造场所面积约200平方米,主要分历史文化、培训室、具体业务展示区、VR体验区、动漫视频展示区等功能分区。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标段划分: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 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号 | 最高限价(元)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肇庆 法律风险文化展厅改造项目(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示范基地) | 1 | 950445.4 | 100.00 |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9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1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