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行知楼抗震加固及室内外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FJTP-00091911010104) ,项目业主为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3199.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1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3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5平方米;本工程室内设计面积: 3174平方米;建筑主体层数为地上主体4层,建筑高度为14.4米。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5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范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行知楼抗震加固、外立面修缮、室内装修、防水工程、教室环境提升等施工图深化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5.2施工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加固工程、建筑屋面防水工程、智慧教室智能化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外立面修缮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施工。
2.5.3工程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不含甲供)的采购和保管。
2.6计划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2.6.1计划工期:55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生效之后业主单位交付场地日开始计算;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9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月8月15日。
2.6.2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①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方案优化方案,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负责施工图在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等工作,直至满足审批要求;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并通过智能化、结构等的专项审查或专家论证。
②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从合同生效之后业主单位交付场地日开始计算55个工作日必须完成工程,8月20日前完成环保监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
以及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至多接受一个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与一个具备装修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特种专业工程/特种专业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8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在已完或在建的工程合同履约工程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 3.9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1 潜在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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