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0MW坑口电站工程项目设备监造服务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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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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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造服务 |
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的设备监造、设备催交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监造服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须是独立于设备制造单位和招标机构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工作内容的监造单位。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甲级发电设备监造资质或具有60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监造业绩的乙级发电设备监造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1个6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站项目的整厂设备(三大主机、辅机)监造项目业绩。
9.监造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职称、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质检部门负责人4年以上。
10.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1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施工。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2.针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下列资料:(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法人证书等企业证件的复印件;(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和现在正在进行的性质和规模相似的工程设备监造服务的业绩及证明材料,诸如合同(复印件,并附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项目业主对合同履行情况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投标人知悉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采购单位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1-30 09:03到 2019-02-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9-01-30 09:03 到 2019-02-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