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一二期工程车站 装修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一二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改委分别以《川发改基础【2016】386号》、《川发改基础【2017】330号》、《川发改基础【2018】302号》批准建设,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成都中电建瑞川轨道交通 投资建设,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1.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 项目概况:
18号线一期共8座车站,其中西部博览城站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一般艺术站3座,为:海昌路站 、火车南站、兴隆站;
重点艺术站4座,分别为:孵化园站、锦城广场站、世纪城站、天府新站。
18号线二期共5座车站
一般艺术站5座,分别为:机场南站、天府国际机场T3T4站、天府国际机场T1T2站、机场北站、三岔湖站,
其中天府国际机场T3T4站设计仅包含地面附属建筑,天府国际机场T1T2站设计仅包括站台层及站台到站厅楼扶梯;
重点艺术站0座。
2.3 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一二期工程车站装修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承包人应提供符合本工程要求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全线车站公共区文化创意、装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重点艺术站的文化艺术装置实施及公共区装修施工。
具体工程范围详见施工技术规格书和设计技术规格书。
2.4 计划工期:
2.4.1设计计划工期:
2019年3月底前,完成方案修改,并上报业主初步审查;
2019年4月底前,完成深化方案设计,并上报业主文化艺术委员会审查;
2019年5月底前,完成深化方案调整及优化,并上报市委相关部门审查;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市委相关部门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完成备案;
2019年8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具备移交现场施工条件。
以上节点为设计工作关键节点,将作为设计进度考核及支付依据;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6个月以内工期。
2.4.2施工计划工期: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一二期
一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6月30日(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月31日;共计215日历天 ;
二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6月30日(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3月5日;共计249日历天 。
2.4.3 总工期: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一二期:2019年3月31日至2020年3月5日 ,发包人有权调整工期6个月。
2.5 标段划分:本批招标项目1个标段。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投标,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设计资质 [需具备以下 或 或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建筑行业甲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 。
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
3.1.3 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家成员单位满足要求即可)。
备注:“建筑行业甲级”指建筑行业的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钢结构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指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 不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由全线装修设计单位担任。
3.3 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同时具有:
设计业绩:近5年2个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近5年2个及以上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已竣工大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
备注: 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大型商业广场、医院、写字楼、科教馆、机场、车站建筑等。
设计业绩指包含装饰工程设计内容的业绩。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指工程完工时间。
“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4 人员资质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行政级别为总公司副总经理或 总经理及以上职位。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10年以上装饰专业设计工作经验,具有2个大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主持设计工作业绩。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10年以上装饰施工工作经验,具有2个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大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业绩。
备注: 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大型商业广场、医院、写字楼、科教馆、机场、车站建筑等。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和竣工验收报告 ,完工证明应由业主或发包人出具,须体现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其人员业绩时,应提供由业主或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
总公司指投标单位, 指投标单位的下一级单位。
3.5信誉要求:没有处在四川省、招标人的投标禁入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2月1日至 2019 年2月19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bid.powe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