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山地带方案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广西壮族自治区、陕西省、湖北省、江西省
建设规模:410MW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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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招标容量(MW)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备注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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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新疆公司昌吉州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三期100MW风电项目 |
1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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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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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广西公司海洋一期50MW风电项目 |
5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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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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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3:陕西分公司延安子长寺湾50MW风电项目 |
5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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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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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4:江西公司广西苍梧岭脚50MW风电项目 |
5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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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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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5:江西公司湖北秭归云台荒80MW风电项目 |
8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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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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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6:江西公司泰和浪川80MW风电项目 |
80 |
3000 |
备注:1、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2.单机容量招标人不指定,由投标人提出投标机型方案,进行微观选址并承诺发电量。3.招标人保留按标段分别授标和多个标段打捆授标的权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01 |
项目1:新疆公司昌吉州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三期100MW风电项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1500MW以上。 2.投标机型须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设计认证。 3.投标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 4.投标机型至少有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 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
02 |
项目2:广西公司海洋一期50MW风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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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项目3:陕西分公司延安子长寺湾50MW风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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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项目4:江西公司广西苍梧岭脚50MW风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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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项目5:江西公司湖北秭归云台荒80MW风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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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项目6:江西公司泰和浪川80MW风电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1月30日至 2019年2月3日0:00-18:00。
人工服务:2019年1月30日至 2019年2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