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龙发电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部分粉煤灰销售承包项目和部分石膏销售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贵州大龙发电有限公司装机为2×300MW亚临界四角切圆燃煤发电机组。预计石膏产量约35万吨/年。在招标人实际生产过程中,石膏产量及品质受机组负荷率、发电小时数、煤种、燃烧工况及设备运行等因素影响较大,且根据当地安监、环保部门要求,为保证公司贮灰场安全及环保达标,其石膏不得存放在招标人任何区域。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上述数量供参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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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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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部分石膏销售承包项目 |
2019-2020年度部分石膏销售承包项目,具体如下所述。 |
2508 |
贵州大龙发电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发电生产所产生石膏约35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产出为准)。其中18万吨由招标人自行销售,剩余部分由承包方负责销售。承包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投标人自行承担石膏销售承包项目的各项费用(含投标人自行配套的设备设施)和运输费用。投标申请人报名或投标时应当结合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考虑: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应当按照一年暂估合同总价10%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同时提前支付一定数量石膏的预付款。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2020年度部分石膏销售承包项目】
1.投标申请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的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公司贵州公司及所属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4.投标人唯一性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资格审查时视为串通投标,全部否决。
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近三年内发生了重大环境污染、安全质量事故;(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资格审查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2-11 16:45到 2019-02-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9-02-11 16:45 到 2019-02-18 17:00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未成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