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职工食堂招待所后勤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1.1项目概况:金陵电厂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有2台1030MW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建有50000吨级煤码头一个(兼靠70000吨)和1500吨级综合码头一个。输煤系统胶带输送机参数为:卸煤线B=1800mm,V=3.50m/s,Q=3000t/h;上煤线B=1400mm,V=2.50m/s,Q=1500t/h。卸煤线设置两台桥式抓斗卸船机和10条皮带机,上煤线设置两台堆取料机、四台活化给煤机和9条皮带机。脱硫系统为一炉一塔设置,包括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石灰石浆液系统、石膏排出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主要构建筑物有吸收塔、WGGH、脱硫综合楼、石膏脱水楼及废水处理楼等。除灰系统主要为一炉一套电除尘、输灰仓泵、6台输灰空压机、3座灰库及附属设施、一炉一座渣仓,渣水公用系统等。
1.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负责甲方职工食堂、招待所日常管理和运转工作,保证全厂约385名员工每日日常就餐,并提供倒班运行人员每日用餐服务,保证后勤楼值班室、休息室每日为职工提供的相应服务,保证厂内招待所为外来人员提供的相应住宿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
1.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职工食堂招待所后勤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1个企事业单位餐饮管理的经验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每年200万以上(须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2. 投标人派驻电厂项目负责人须从事食堂或招待所管理工作5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3. 投标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认定。
2.4.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括餐饮或餐饮管理,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获取时间:从2019年2月12日09时00分到2019年2月18日17时0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17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2日17时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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