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德州电厂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古运河畔,地处山东、河北两省交界处,一、二期工程建设安装4台3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燃煤机组,三期工程建设安装2台70万千瓦进口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 270万千瓦。本次对18.5KW及以上进口电机修理年度框架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德州电厂18.5KW及以上进口电机修理年度框架招标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书
1.3工期要求
根据电机损坏情况确定。
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具备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仅适用制造企业)
2.1.3 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1.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5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方面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不是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专业研发、制造、生产、修理高压电动机,拥有执业资格证书,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
2.2.2在山东电力系统发电企业具有3年及以上的承包维修经验,且修后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生过设备故障。
2.2.3近三年为五大发电企业特别是华能集团电厂维修投运业绩在每年10台以上,无不良运行记录和通报(需提供相关复印件)。
2.2.4修理进口电机(A类),必须具有国外相应的电机制造公司赋予的资质和授权证书、维修业绩(需提供相关复印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9 年02月 12日起至 2019年02月20日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经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