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期治安保卫招标公告
本生产期治安保卫招标-2019 年 3 月江苏公司江苏金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范围及要求:
1、招标项目:江苏金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期治安保卫
2、服务规模:2×400MW
3、服务地点:江苏省
4、招标范围:
全厂重点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服务包括门卫执守、警卫执勤、重点区域的巡逻检 查、现场重点区域保卫、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防火巡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5、计划服务期限:2019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2.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公司特许经营许可证,且为同一法人。
2.2 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 投标人近 5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4 投标人近 3 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自身行为受到经济诉讼的情况。
2.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且不允许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假冒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等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2.6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7 在过去承接系统的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8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2.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搜素结果为准。
2.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 2019 年 2 月 13 日到 2019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除外)。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