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ZKLY-2019-01-02-2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二次),包含办公大楼物业服务,核定工作人员名额22人。
4、采购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办公大楼的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清洁、清运管理;公共秩序管理。
5、预算价格:约64.2万元/年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合同管理期限:3年
8、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管理);
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
3.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承诺或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的劳动合同;
6. 参与投标单位应具有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业绩不少于一项(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7.供应商需提供信用查询证明,对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 供应商必须为2015年及2016年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市直单位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定点服务项目的中标入选20家物业管理公司和7家保安服务公司,服务质量不得低于定点服务商统一服务承诺提供的服务,服务费用不得高于定点服务商的中标价。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2月 14日至2019年2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下午14:00分;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