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19-2021年度全厂卸船机及起重系统检修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东方电厂全厂卸船机及起重系统检修维护。
工期: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项目分三个年度签订合同,招标人每年底对中标人进行供应商考核评价,评价合格后则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则招标人将重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确定以后年度供应商。(评价标准参照招标文件《东方电厂承包商安全考核和评价管理办法》)。甲方资金每年底向上级申报,若甲方次年的本项目资金计划未能得到上级公司批复,则不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19-2021年全厂卸船机及起重系统检修维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
2.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 (指2015年1月1日至今,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或近五年(指2013年1月1日至今,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25M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检修或运维或安装类似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 项目经理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技师等)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等同等资格,须提供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等证明扫描件。投标文件项目经理的简历中,应明确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125M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检修或维护或安装类似项目经验,需列出项目经理相关业绩名称,如未列明项目经理相关业绩名称,将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2月15日09时00分到2019年2月21日17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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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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