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太窝乡石龙村招牌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NB2019-NK-C00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核心提示: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 66号计划,赣州市南北 受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其太窝乡石龙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 66号计划,赣州市南北 受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其太窝乡石龙村招牌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采购项目编号:GZNB2019-NK-C0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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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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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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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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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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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窝乡石龙村招牌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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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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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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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旧广告牌:拆除旧广告牌,废料外运,工程量:2780m2;
2、平面招牌:型钢龙骨制作安装,金属板面层安装:6745m2;
3、塑料装饰线:PVC装饰线条安装:10620m;
4、报价包含所有搭架施工费用、运输和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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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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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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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 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 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 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7、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证书。
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9年02月18日至2019年02月22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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