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阳县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8]6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县财政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城惠民家园西侧
2.2建设内容:经一路、经二路、栖风街道路、给排水、路灯、强弱电预埋管道。
2.3建设规模:新建道路经一路、经二路、栖风街共1390米,宽度33米,配套涵洞、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灯及预埋电缆、通信管道等基础设施。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到场的建造师须一致(建造师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以备开标现场核验)。
3.2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4在近两年有投标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及安全事故等诉讼案件,限制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2日网上报名。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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