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及炉渣销售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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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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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及炉渣销售承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26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及炉渣销售承包】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营业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2)营业范围包含粉煤灰的处理、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3)年需求量在20万吨以上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砌块生产等企业;
3.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应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经营、销售、使用粉煤灰的业绩,业绩不少于1项,并出具业绩证明及该业绩的购销发票复印件(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持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方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2-18 10:30到 2019-02-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9-02-18 10:30 到 2019-02-2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