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吉堡第六奶牛场大型沼气热电联产综合项目
本招标项目贺兰山奶业公司平吉堡第六奶牛场大型沼气热电联产综合项目工程二次招标已由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宁垦集团发〔2018〕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评标办法
2.1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平吉堡奶牛场;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招标内容:新建烘干车间1060.09平米,污水处理车间116.23平米,脱硫机房38.94平米,综合用房462.25平米,消防水池及水泵房75.4平米,回冲池463.59平米,泵坑基础25.84平米,厌氧罐基础362.87平米,脱硫平台90.35平米,双模气柜基础122.70平米,调节池、水解酸化池、HUASB厌氧池96.04平米,厌氧区、缺氧区、好氧池95.2平米,混凝池、污泥池、中间池、清水池、二沉池95.21平米,(高压)撬装发电机基础37.9平米,火炬(塔)放散器基础4平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4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及以上,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3.1.2投标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和能力。
3.1.3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企业,只允许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2月15日起至2019年2月21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请于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3月6日每个工作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领取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3月11日上午9:00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