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西大井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源盐池西大井50MW风电项目已由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龙源盐池西大井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5]4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企业自筹,80%为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以北。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2日历天。
招标范围:风电场内新建23.037km道路工程施工(包含错车道、弃渣场及道路安全标识标牌安装等)、25基风机机位平台施工、道路边坡植被恢复和文明施工费、道路所需的标识、标牌等需单独报价、提供一辆工具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道路 |
1、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开标截止日期向前三年)具有三个道路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及最终验收证书 6、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B本,至少从事过三个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9年02月19日 09:00至 2019年02月25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1 |
道路 |
|
2000元 |
合同签订后62日历天 |
|
197013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3月12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