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兴仁1#蓄水池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19】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宁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蓄水池1座,新建生产桥1座,新建蓄水池管理房1间,翻建泵站管理房2间,维修泵房2间,硬化场院4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兴仁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水利工程业绩,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企业为一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1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9: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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