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济宁热电厂 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给煤 机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济宁热电厂 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 给煤机设备,出力为 52 t/h 电子称重皮带给煤机 10 台,包括橡胶皮带,变速驱动装置和电 子称重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济宁热电厂 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给 煤机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济宁热电厂 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给 煤机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 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 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所有条款 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 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 10 台 300MW 等级及以上新建机组的电子称重皮带 式给煤机成套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三体系”认证证书。;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9 年 02 月 19 日 9:00 起至 2019 年 02 月25 日 17:00 止上 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03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时间:2019 年 03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