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坪(47.5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及初步设计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贵州大山坪(47.5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及初步设计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华能贵州大山坪(47.5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及初步设计技术服务;包括工程测绘(完成1:2000地形图测绘,道路、机位及升压站需完成1:500地形图测绘并进行逐机位地址详勘)、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升压站专题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测、设计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贵州大山坪(47.5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及初步设计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贵州大山坪(47.5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及初步设计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2个风电场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个风电场成功投运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投运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含新能源)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3. 投标人拟任设计总监须至少具有1项48MW及以上风电项目担任设计总监的业绩;需附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扫描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 2019年2月20日09时00分到2019年2月25日17时0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2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