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3/17-QT-0301)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毕节 一、招标条件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2×150MW机组厂区物业管理及生产综合运维清理劳务外包(承揽)服务(2019年-2021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生产资金;招标人为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区物业管理及生产综合运维清理劳务外包(承揽)服务(2019年-2021年)】 1.投标申请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企业资质: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具有与招标项目有关或类似的服务项目的内容。 4.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的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公司及所属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5.投标人唯一性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按一家投标申请人认定;(2)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投标申请人(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否决投标)。 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投标资格被取消,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2-21 14:00到2019-02-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2-21 14:00 到2019-02-27 17:00 |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物业管理及生产综合运维清理服务(2019年至2021年)标招标公告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