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包括:厂区工程(近期规模7.5万m3/d)、污水管道(长4.503km)、回用水管道(长3.17km)以及尾水管道(长3.928km);其中构筑物主要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预处理综合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MBR膜池、MBR膜设备间、鼓风机房、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间及配电中心、提升泵房、活性炭吸附池、活性炭再生车间、回用水接触池、浓缩池、调理池、浓缩脱水车间、除臭间、出水加药及监测用房、配电间及进水监测用房、排海泵房及相应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54990.02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自筹资金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满足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电气、在线监测(含数据上传)、自控系统及安装、场地平整(按现状交地)、土建建(构)筑物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含场地平整、厂区土建、安装、与原工程衔接、永久用水用电接入、道路、绿化、给排水、围墙、厂区附属工程、提标改造而造成原有工程破坏的修复等)、设备选择、采购(承包人采购设备时所选择设备的规格型号及品牌须经发包人确认后再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中控系统建成后,中控系统的所有数据都需传送到发包人信息化系统,并且可以接受发包人信息化系统的控制命令,以实现水厂远程监控的目的。监造、运输及储存、安装、联动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含特种设备验收、环保验收、在线监控验收、计量设备验收等)、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含2年的备品、备件)、设备使用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内容等。主要如下:
(1)、前期及验收等相关配合工作
前期及验收等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负责项目的工程报建(包括办理:施工图送审及备案、工程预结算送发包方认可有工程造价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核),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基准点及放线图、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
(2)、勘察:
1)本工程范围内所需要的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工作)、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勘察工作);
2)除上述工作外,发包人委托的本工程的其他工程勘察工作(针对本工程的补勘工作)。
3)本工程勘需勘察单位的基坑(槽)的验收及涉及工程的相关验收及配合工作。
(3)、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根据招标范围及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送审及修编、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含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专家评审等)、竣工图编制、配合审核竣工图及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等。
(4)、设备采购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1)负责本工程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本工程内的 “三通一平”;
2)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备采购、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含工艺管线、设备、电气、仪表、自控、在线监测(含数据上传)、接入永久用水用电、视频监控及通信通讯等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工程、附属及配套工程等满足发包人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工程;
其中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须报招标人备案后方可开展招标工作(具体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3)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工作;
4)根据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包工、包材料、包生产设备采购、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编制施工图预算和结算。
5)设备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含特种设备验收、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在线监控验收,其中环保验收、在线监控验收由承包人做好配合工作)、消缺、技术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内容等。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修补缺陷(含工程移交后2年内的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
7)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5)项目试运行、考核验收及竣工验收
1)负责项目试运行、考核验收(含特种设备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在线监控验收、计量设备验收等)、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2)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即竣工后试验),并通过竣工后试验验收;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完成日即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六个月的生产运营期进行功能性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自控要求考核)指标评价,在此期间,应检验项目的功能性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自控要求考核)指标须满足合同专用条款10.3.5的要求,双方一致同意,承包人委托由发包人进行功能性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自控要求考核)指标评价期间的运营管理、功能性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自控要求考核)指标评价方法、功能性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自控要求考核)指标评价结果的实施,承包人对发包人运营管理、功能性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自控要求考核)指标评价方法、功能性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自控要求考核)指标评价结果均充分认可、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要求。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
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拟派负责人要求: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并持有项目负责人有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单位在职职工);②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或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③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单位在职职工)。上述岗位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兼任。
4.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且需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单独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2.投标人报名需提供资料:①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