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燃机公司技术监督项目(2019-2021年)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燃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东湖燃机热电联产工程位于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区域关东、关南科技工业园内,新建2套S109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本工程性质为热电联产电厂,按“以热定电”的原则运行。现已建设2套S109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按“一拖一,多轴”配置,每套机组包括1台PG9171E型燃气轮机(带1台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1台抽凝式汽轮机(带1台发电机),一次建成,预留烟气脱硝烟道(不包括催化剂)及装置的位置;供热管道与老厂配套的供热管相联。
投产时间:第一台套机组(包含一台燃机发电机组、一台余热锅炉、一台汽轮发电机组)于2015年12月投产运行;第二台套机组(包含一台燃机发电机组、一台余热锅炉、一台汽轮发电机组)于2017年7月投产运行。
2.2 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包含两台套(2x185MW)燃机机组规模范围的基本技术监督项目、检测检验技术监督项目及预防性试验技术监督项目。
2.3 服务期限
技术监督服务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16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特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项及以上技术监督(包含但不限于金属或化学或电气或热工等专业监督检测检验类)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2月25日9时整至2019年3月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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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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