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9-02-21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柴油-35#采购招标人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柴油-35#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柴油-35#,全年计划量140吨,国家要求的最新国五标准车用油,20℃时820~845kg/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如果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的供货业绩,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提交国内主要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如不响应,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投标人可从 2019 年 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3 日,登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