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生产区域卫生保洁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地址:厂址位于轮台县县城西北约20km处,东距拉依苏石油化工园区中心约3.5km,东南距台远220kV变电站约5km,北距314国道、南疆铁路、五一水库分别约0.5km、1.0km、25km,东偏北距南疆铁路轮台车站、阳霞矿区直线距离分别约6km、48.5km。
招标范围:主要负责机炉电、脱硫、脱硝、化学、制氢站、氨站、输煤等生产现场及生产区域道路等室内外区域的保洁工作。负责生产区域清扫产生的垃圾外运(含定期对220KV变电站、氨区,氢站进行杂草清理,外运)。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其能力范围内的临时劳务任务。保洁工作的周期及标准应按招标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工作内容相符。
2. 业绩要求:有三个大型生活物业服务项目(合同额100万以上),或一个工业物业服务项目(合同额100万以上)。
3. 其他要求: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特别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包括无价格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2月26日9时00分到2019年3月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2月26日9时00分到2019年3月4日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工 手机:17600661743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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