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源湖南隆回宝莲二期(50MW)风电项目 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核准湖南邵阳隆回宝莲二期50MW风电项目的批复》(隆发改审字[2015]71号)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的批复(国电集水新函[2017]375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湖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20%企业自筹,80%为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次倒运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工程地址
项目场址位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小沙江镇、麻塘山乡、白马山林场一带。
1.3.2工程规模
项目装机容量为50MW,安装25台单机容量2MW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安装一台50MVA主变压器及配套设施。
1.3.3 交通运输
本工程对外交通运输选用公路运输方案。
1.3.4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进场道路改造,2019年6月至10月完成塔筒设备倒运,2019年12月全部并网发电。
1.3.5招标范围:
(1)25套塔筒(每套塔筒由四节组成)在转运场地(转运场地由投标人自行选址并负责租用和看管等费用,原则上转运场地距风电场内道路起点距离不超过50公里)的接货卸车和装车工作。
(2)投标人负责从转运场地到风电场内道路起点间道路改造方案的设计和改造施工等,改造路段内及风电场内所有为达到设备运输要求的所采取的措施(包含超限运输相关手续办理、运输过程中交通引导、管制协调及牵引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将设备用特种车辆运输至指定风机点位,从转运场地接货卸车开始至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相应的货物保险由投标人负责,并按设备价值的110%进行投保。
(4)投标人应配备足够的接卸车设备和塔筒转运车辆,原则上设备到达转运场地后72h内完成卸车工作,主吊到达机位具备吊装条件后48h内应将设备转运至对应机位,否则造成的设备压车费用和吊装误工费用(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除外)由投标人负责。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1.4.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5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二次倒运 |
1、投标人必须拥有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证书且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中具有大型物件运输三类及以上的经营范围,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明。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6年-2018年)具有50台(套)及以上陆上风电场塔筒设备转运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由业主签署的完工证明或到货证明(能证明货物已运达目的地或合同已执行)。 4、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条件,转运特种车辆必须使用带转向升降液压轴线板车辆,须提供运输车辆照片、车辆购买发票或厂家出具的液压轴线板合格证(如果是租赁车辆,除提供租赁合同外,也需提供运输车辆照片、车辆购买发票或厂家出具的液压轴线板合格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
1.4.6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工期。
1.4.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9年02月25日 09:00起- 2019年03月02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1 |
二次倒运 |
|
1500元 |
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进场道路改造,2019年6月至10月完成塔筒设备倒运。 |
GDCX02-SGZB19-0013/01 |
16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03月19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