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电厂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备案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概况:长兴电厂总装机容量1320MW,共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机组于2013年3月28日开工,2014年11月30日#1机组投产,2014年12月30日#2机组投产。生产水源为吕山港河水。循环水采用冷却塔二次循环供水系统,除灰方式均为静电除尘、干除灰,除渣方式为湿式除渣,灰场利用老厂现有的舟山岗灰场;脱硝采用广泛应用的选择性催化剂还原烟气脱硝技术(SCR);脱硫方式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2、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方负责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3 工期:
3.1.本工程的设计工期为从签订合同日至工程移交生产及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3.2.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要求
3.2.1 初步设计文件交付时间为: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给电厂方(含PC工程方式设备采购现场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与工程监理招标技术规范书)。
3.2.2 施工图卷册交付时间应满足电厂方制定的进度要求安排(具体交付时间参见施工进度,并要求在设计方案中进行承诺);电厂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施工图的交付进度和顺序,设计方应采取积极措施满足电厂方的要求,最终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时间为准。
3.2.3 竣工图设计文件:系统试运后30天内完成编制,竣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机组达标投产的要求。
3.2.4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应根据设计工作例会确定的交付进度要求提交相关设计文件,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满足业主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进度要求。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能长兴电厂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厂废水处理零排放或废水综合治理的设计业绩,并能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已完成的业绩须提供完成时间证明,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2月25日9:00起至2019年3月5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2019年2月25日9:00起至2019年3月5日17:00止)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