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SG-3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福建华电尤溪汤川48MW风电场项目场区道路、安装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8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建华电尤溪汤川48MW风电场项目场区道路、安装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施工】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 4.财务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含)以上。 (2)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3年(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风电项目道路施工工程合同业绩和不少于2项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工程合同业绩,同时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地方、项目现场各方生产关系。(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 6.其他要求: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档案工程师需经我司面试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 7.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2-26 10:50到2019-03-04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2-26 10:50 到2019-03-04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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