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乡卫辉东拴马48MW风电场项目工程 已由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新发改能源[2015]6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卫辉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占20%,银行贷款占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狮豹头乡
建设规模:拟安装单机容量2000kW风机24台,总容量为48MW,新建110kV升压站1座。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不进行合同段划分。
招标范围:新乡卫辉东拴马48MW风电场项目项目水土保持施工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并且保证通过省、市、县国土、林业、农牧、环保及水利等相关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复恳、植被恢复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施工竣工验收,积极配合并协助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后等相关验收资料的办理及提供。
水土保持施工工程维护期:至2021年7月31日,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 计划工期
2019年4月1日—2019年7月31日,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工期的权利。
注: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为生态绿化维护、抚育管理期。并且保证通过省、市、县国土、林业、农牧、环保及水利等相关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复恳、植被恢复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施工竣工验收,积极配合并协助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后等相关验收资料的办理及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按照住建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14版)》解释;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两个风电场绿化业绩或两个其他行业绿化业绩。
未按要求体现的其合同无效,开标时须携带业绩合同原件以备查验;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3年企业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在近3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曾在任何合同因违约导致诉讼并败诉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因投标人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27日9:00(北京时间)至2019年3月4日17: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10:30时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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